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你公司《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關于張哲同志任職資格審核的請示》(贛太保產〔2020〕69號)收悉。根據《保險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規定》有關規定,經審核,現批復如下:
核準張哲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昌江支公司副經理(主持工作)任職資格。
擬任人應自本行政許可決定之日起2個月內到任,并將任職文件抄送我分局。未在規定期限內到任的,本行政許可決定文件失效,由我分局辦理注銷手續。
此復。
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你公司《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關于張哲同志任職資格審核的請示》(贛太保產〔2020〕69號)收悉。根據《保險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規定》有關規定,經審核,現批復如下:
核準張哲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昌江支公司副經理(主持工作)任職資格。
擬任人應自本行政許可決定之日起2個月內到任,并將任職文件抄送我分局。未在規定期限內到任的,本行政許可決定文件失效,由我分局辦理注銷手續。
此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