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有關單位:
為了維護“景漂景歸”等來景創業就業人員及其隨遷家屬的合法權益,吸引各類人才和人力資源來景創業就業,助力建好景德鎮國家陶瓷文化傳承創新試驗區、打造對外文化交流新平臺,根據《社會保險法》以及國家和江西省有關文件精神,經市政府同意,現就“景漂景歸”等來景創業就業人員及其隨遷家屬參加社會保險問題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關于參保人員范圍
戶籍不在景德鎮市但來景創業就業的各類人員(以下稱“‘景漂景歸’等來景創業就業人員”),以及隨其遷移到景德鎮市常住的配偶、子女、父母(以下稱“隨遷家屬”),根據本意見參加社會保險。“景漂景歸”等來景創業就業人員的身份,通過勞動合同、在我市申領的營業執照、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居住證等進行認定;隨遷家屬的身份,通過在我市申領的居住證等進行認定。
二、關于參加基本養老保險
“景漂景歸”等來景創業就業人員在我市依法設立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或者在用人單位就業的,應當由用人單位依照《社會保險法》《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等有關規定為其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納養老保險費。
“景漂景歸”等來景創業就業人員在我市靈活就業的,可以根據本人意愿,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納養老保險費。
三、關于參加基本醫療保險
“景漂景歸”等來景創業就業人員在我市依法設立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或者在用人單位就業的,應當由用人單位依照《社會保險法》《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等有關規定為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納醫療保險費。
“景漂景歸”等來景創業就業人員在我市靈活就業的,可以根據本人意愿,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納醫療保險費;有困難的,也可以參加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納醫療保險費。
“景漂景歸”等來景創業就業人員的隨遷家屬未就業的,可以根據本人意愿,參加景德鎮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納醫療保險費。
“景漂景歸”等來景創業就業人員及其隨遷家屬參加了景德鎮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按照有關規定納入大病保險覆蓋范圍。
四、關于參加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
“景漂景歸”等來景創業就業人員在我市依法設立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或者在用人單位就業的,應當由用人單位依照《社會保險法》《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等有關規定為其參加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
五、關于保障措施
對于申請參加景德鎮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景漂景歸”等來景創業就業人員及其隨遷家屬,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其常住地的縣(市、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受理經辦,相關工作按照《景德鎮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景府發〔2017〕8號)執行,涉及的政府補貼由各縣(市、區)財政按要求配套撥付。
市、縣(市、區)人社、醫保、財政部門以及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依法履行職責,共同做好“景漂景歸”等來景創業就業人員及其隨遷家屬參加社會保險工作,避免重復參保,依法保障其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等權益。
本實施意見自頒發之日起執行。
2020年3月25日